

本文主要讲解临时救助为困难群众撑起抗疫“保护伞”,以及一些疫情当中的临时救助对应的相关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向秋
为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规模化、效益化,有效覆盖、精准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民政部联合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覆盖面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覆盖面。《通知》首次明确从突发事件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这将极大方便临时被困群众申请救助。
临时救助“保底线、救急”是对现有“社会保障网”的丰富和完善。临时救助从突发事件发生地直接实施,将救助物资准确、及时地送到有需要的群众手中,保证了临时救助的良好效果,让人们感受到了关心民生的温暖。
《通知》强调,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连续三个月没有收入来源、生活困难、无法纳入失业保险政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且不属于低保范围的,须申请由就业或者经常居住地一次性发放临时救助金;其他因疫情暂时失业、基本生活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将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紧急救灾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提供临时救助和过渡性生活救助,防止因灾返贫。
将疫情影响纳入紧急临时救助范畴,为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民众提供了抵御疫情的“保护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农民工总数为29251万人,其中本地农民工12079万人,农民工17172万人。新型冠状病疫情发生以来,农民工等相对弱势群体的就业创业受到较大影响。具体来说,企业生产经营受到疫情影响,从而减少了就业;就业市场不开放,农民工求职渠道减少;外出就业受到影响。防疫政策;生活成本增加、合适工作岗位减少等。
受疫情影响,部分农民工长期找不到工作,失去了生活来源,成为疫情中最脆弱的群体,急需救助。对受疫情影响的农民工实施临时救助,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的民生保障。临时救助将从疫情发生地直接实施,帮助农民工渡过难关,有利于留住农民工,解决疫情后“用工荒”题,助力复工复产。
紧急临时救助是一种“善政”,必须打通临时救助的“最后一公里”。各地要公布救助热线,方便有需要的群众寻求帮助。加强明察暗访、主动发现,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及时发现救援需求,做到“需要时就救”、“需要时就救”。简化优化救援程序,落实临时救援“先发制人”、“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救援的可达性和及时性。准确聚焦农民工就业方向,加强技能培训,推送就业信息,实现岗位匹配,助力尽快实现就业。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与感情相关。从突发事件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的重视和政策的温暖。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意识,加强组织实施,确保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有保障。
本文给大家分享临时救助为困难群众撑起抗疫“保护伞”和一些关于疫情当中的临时救助的话题,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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